已經好一陣子沒po網誌囉, 一來回家後不是一直往外跑找朋友, 就是一個人帶耳機在外面閒晃想事情, 所以待在家裡用電腦的時間真的很少, 想想最近真的有蠻多事情想寫得, 只是一來懶的打 (吳泥口, 反正你快要離職了, 不然我用一個小時95塊請你幫我打字吧..XD.), 二來有些東西打在網誌上好像也不是很好..就稍微紀錄一下吧.
當兵明明快過一半了, 我卻因為受訓時間長, 所以到現在才剛下部隊不久, 在學長眼中是個菜味十足的菜士官, 偏偏呢..不知道是長官看得起我還是? 我才剛到部20天, 竟然就要我背值星班 (就是像報告班長裡面的班長啦 ), 學長說從來沒有看過這麼快就背值星的學弟, 能怎麼辦, 連部隊中的學長與弟兄們都還不太認識, 就要背起掌控部隊的職責, 也只能硬著頭皮上囉..
一開始背真的蠻辛苦的, 首先是跟本不了解連上的習慣跟人員, 這讓我在清點人數與排哨的時候非常困難, 我根本不知道誰去了哪, 或是有哪些人是不能排哨的, 當然也因為如此被罵了幾次, 不過我已經練就一身不怕罵的本事, 所以還好啦..而且到後來已經越來越熟, 大致上沒問題了.
另外就是喊口令跟帶隊的問題, 其實我聲音本來就比較渾厚, 如果大聲喊其實還蠻響亮的, 有學弟告訴我明明知道我要喊口令了, 還是常常被我的口令給嚇到, 其實還蠻得意的, 但是帶隊我就很糟糕了, 我只能確保部隊不會亂跑, 但是就沒辦法作到行進間喊口令或是唱歌答數之類的, 主要是因為我自己腳步都對不好了, 說來慚愧, 我從當兵以來, 每次行進間, 我都不對腳步的, 都一味的跟著前面的人的腳步而已, 看吧..現在吃到苦頭了 ...多練練吧.
接下來最麻煩的就是來自學長們的壓力, 一來我才剛到部就背值星, 對學長而言就像"空降部隊", 很多人應該會報著你這菜鳥憑什麼管我的想法, 包括排哨..下決定..都會有很多學長來"指導"我, 連我排個哨都會跟我說他不要站夜哨之類的.. 一開始覺得很煩, 但是2.3天候發現, 其實只要搞定他們, 基本上帶隊會變得非常輕鬆, 因為基本上你同梯的都會挺你, 所以我開始試著去"
討好"..喔不是..是"請教"學長..反正就是一定要賣他們面子啦, 當他教你的時候, 大部分的意見都是不錯得, 即使有些方法根本行不通, 你還是要表示你瞭解了, 你會試試看..然後表示贊同, 同時要給他們學長應有的福利, 像是苦差事, 基本上就是我們自己去作, 爽差事就是麻煩他們了, 再來帶操的時候, 記得把他們挑出來, 由最資深的領頭, 讓他們去作其他的事情, 像是打掃週邊或是還槍之類的, 就是不要跟菜鳥一樣傻傻的在那邊操就是了, 如此一來 .真的學長們會好帶領的多..
總之, 以前在唸書的時後雖然常常有領導帶人的經驗, 但是現在帶的人更多了, 帶10幾人跟上百人的方式絕對不同, 我希望能儘早找出自己的領導風格囉..
最近開始幫自己排一些計畫, 已經開始的像是去社區大學練太極拳, 其實練一練真的會有不同的體悟, 發現太極拳真的不是一般大家想的公園老人練的那樣, 等改天我練出心得了再來談談吧..還有持續的看英文書, 還在規劃中的像是考證照, 其實這些東西都是要花時間下去才會有所收穫的, 而且當兵的時候時間零散, 就看自己怎麼應用了吧.
其實最近壓力感覺真的蠻大的, 一來軍中的事情, 二來隨著時間的流逝, 越擔心以後工作的事情, 本來我的個性就是比較積極且多慮的, 這樣好是好, 但是也給自己不小的負擔, 上次與黃宅聊了聊後, 其實就好多了, 每當自己陷入泥濘的時候, 總是有人拉我一把, 覺得自己其實真的很幸運吧 ..謝謝你啦..黃宅..
X-JAPAN到底什麼時候才要來台灣啊, 我常常晚上看著他們的演唱會DVD, 真的超想吼叫了啊, 真的希望他們快點來 ..我也要去大吼...."We are X~~~~~"
有時候常常在想, 雖然我有很多好朋友, 但是如果有一天, 我一聲不響自己背著背包去流浪, 跑去像是"世界那麼大"裡面阿櫻去的那些偏遠國家, 應該非常有趣吧, 只是不知道會過多久才會有人發現我消失了 ..XD..這種事情有生之年不作一下太可惜啦, 一定要做的!!!~~~
現在越來越愛跑步了, 從大學開始就一直有在跑步, 最近又看了村上春樹的"
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 , 我更決定我要一輩子跑下去啦, 以跑完馬拉松為目標吧..喔耶!~~
我真的不是奧客, 我只是要求多了點..XD...昨天幹了一件很多人笑我的事情, 那就是, 我拿著國小畢業時拿到的"家長會長獎"的400禮卷, 大約13年前的禮卷吧, 硬是拿去某書局買書, 一開始店員看到那年代久遠的禮卷, 似乎不太肯讓我換, 我知道因為他們現在的的禮卷已經換樣式了, 於是我請他叫店長出來, 一番"理論"之後, 我成功的把13年前的禮卷用掉了, 買了兩本書, 整個心情大好啊.XD..另外, 不是我在亂說, 這真的是可以用的..我可是有先做好功課的.
九六年四月一日起,各行業發售的禮券都不得加註「使用期限」或「有效日期」。但消基會調查發現,仍有二十一%的業者違反《禮券定型化契約》規定;消基會籲請業者儘早改善,以免徒增消費糾紛而壞了聲譽。 年關將屆,許多民眾也就上百貨公司、連鎖食品店採購年貨。未料,翻出禮券才驚覺使用期限已過,因而心疼不捨的向消基會投訴,怎麼辦?四月一日前購買的禮券,若註記使用期限,逾期仍可使用。
期滿之日起15年 可爭取權利 消基會表示,這是業者的錯。因為業者把使用期限、有效日期等「不應該記載」的事項,加註在禮券上,已違反規定;再者,若依《民法》第一二五條規定,業者就算在禮券加註有效期限,但從期限屆滿之日起十五年,民眾仍可向業者請求相關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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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我可是站得住腳的..